內政部93.6.17台內營字第0930084615號令發布第一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三項規定訂定之。 第二條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下: 一、招牌廣告:指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、電腦顯示板、廣告看板、以支架固定之帆布等廣告。 二、樹立廣告: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(塔)、綵坊、牌樓等廣告。...
桃園市政府建管處—屋頂及地面樹立廣告招牌設置規定有哪些?屋頂及地面樹立廣告招牌設置規定 一、地面樹立型廣告: 1.高度不得超過15公尺。 2.廣告物主要部分不得使用竹木構架建造,需使用不燃材料建造。 3.下端距地面不得小於3公尺或當地騎樓淨高。 4.垂直投影位置不得超過退縮建築或退縮騎樓地界線。 ...
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— 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有幾條?第 1 條 臺中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規範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,及依招牌 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,訂定本辦法。 第 2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,主辦單位為本府都市發展處(以下簡稱都發處 )。 第 3 條 正面式招牌廣告之設置,應符合下列規定: ...